| 八月三日,礼拜一 路加福音十四章16-27节 箴言一章24-32节 |
"凡不能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 也不能作我的门徒。" |
跟从耶稣的代价(一)
在这个比喻中,耶稣描述了那些不信的犹太人,他们一次又一次地拒绝祂救恩的邀请,而且每次给出的都是愚蠢的借口。例如,没有一个明智的人会在没有事先检查的情况下去购买一块土地。肯定也没有人会在不了解它们状况的情况下买走十头牛。另一个人说他不能来是因为他刚结婚。也许有人会想,他为什么不能带着妻子来吃饭呢?从他们的借口当中,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他们拒绝主的盛情邀请,不是因为他们无法过来,而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愿意来。
诚然,救恩的邀请首先是给犹太人的(参罗1:16)。既然犹太人不肯来,主就向外邦人(犹太人所轻视的人)、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和瞎眼的人敞开了救恩的大门。这样的人会领受一个抗拒不了的恩召,并被吸引到筵席上。请注意,这些都是耶稣在上一个比喻中说到的人,在那个比喻中,耶稣告诉那个富人要邀请穷人来吃饭。根据那里关于谦卑的教导,耶稣的意思是说,能够在天上享受祂的大筵席的人,不是骄傲的人,而是谦卑的人。
耶稣要求祂的跟随者对祂全心全意的忠诚。他们必须爱祂胜过爱他们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和姐妹。基督徒也必须爱主胜过爱自己的生命。耶稣并没有告诉我们要恨我们所爱的人。若是这样,就与出埃及记20:12:"当孝敬父母",以弗所书5:25:"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以及哥林多后书12:14中"父母该为儿女积财"的教导相矛盾了。这里的"恨"字必须是相对性的。换句话说,基督徒必须最爱主,以至于让自己所爱之人看起来好像是恨他们一样。换言之,基督必须是我们生命中的第一位。我们要完全降服于祂。我们必须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随祂的脚踪。十字架是苦难和死亡的象征。要想作祂的门徒,我们必须愿意达到这个程度。
默想: "神用十字架来操练的人,是有福的。"(加尔文)
祷告: "主啊,我背起我的十字架来跟从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