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祷,长 (日历)

耶稣——律法的主宰
七月十三日,礼拜一
路加福音十章25-28节
罗马书七章7-13节

"......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

 

耶稣——律法的主宰

"我该做什么才能承受永生?"一位精通摩西律法的律法师以这个问题来试探耶稣。作为律法的设立者,耶稣以智慧反问到:"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实则在说:"你既是律法专家,你告诉我答案!"那个律法师引用申命记6:5和利未记19:18回答:"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人如己。"耶稣给他的答案打了满分:"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

当耶稣说:"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是否在教导"靠行为称义"呢?需要明白的是:与神永远同在的确需要赚取——这可从神在伊甸园里给人的要求看出。神将人置于考验之中。在伊甸园中,神吩咐人:"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6-17)。这诫命本是为了叫人活(罗7:10)。人可以通过顺服神的命令而得到永生为奖赏。顺服带来生命,悖逆招致死亡。这是行为之约。但人在考验中失败了,因偷吃禁果而堕落(创3:1-7)。从此,人和他的后裔全然地败坏(罗3:23),毫无属灵的良善(罗2:10-17)。生在罪中,被罪挟制,终日犯罪(诗51:5;创6:5;耶17:9)。如此悖逆神,理当承受死亡与地狱永刑的审判(罗6:23)。如今人唯独藉着信靠基督的恩典而得救,而非靠行为(弗2:8-9)。

 

 

默想: “律法判定人该死亡。”(加尔文)

祷告: 求祢赐我悟性,我便遵守祢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诗1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