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六日,礼拜二 路得记四章1-10节 利未记二十五章23-25节 |
“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 |
神的护理、关系和婚姻 (3)
在成功聚集了长老们和较近的那个亲属之后,波阿斯在见证人面前向那个亲属陈述了情况。他以智慧来处理这一事务,并在过程中提供给那个较近的亲属成为帮赎者并履行其职责的机会。他透露了拿俄米正在出售以利米勒的产业。
"......从摩押地回来的拿俄米,现在要卖我们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块地......"(得4:3)。家庭成员间关于土地和财产的问题往往是容易情感化和引起争执的。但情况并非总是如此。波阿斯将产业描述为"我们族兄以利米勒的",但加拿俄米来管理和控制。这导致许多评论家好奇:拿俄米是如何拥有这片土地的?既然她们拥有土地,为何她和路得仍然生活贫困,路得还必须靠拾穗为生?根据旧约的律法,土地是属于耶和华的,因为是祂将其分配给以色列的各家。正是基于这一点,收继婚姻的律法、出买主之手的律法和禧年的法律才有了依据。因此,重要的是以利米勒家族名字的延续,这是近亲帮赎者的关键之所在。他购买产业不仅仅是为了产业本身,而是为了为已故的兄弟兴起后裔。这就是当较近的那个亲属愿意赎回土地时,波阿斯提出了其也当与已故者的妻子路得结婚的提醒。
"你若肯赎就赎;你若不肯赎,就告诉我,我好知道。"(得4:4)。以利米勒的土地问题并未因波阿斯采取的方法和所用的智慧而引起争议或纷争。财产问题之所以变得激烈,是因为自私自利。波阿斯是从神律法的角度和规定来处理它的,对他来说重要的不是获取更多的土地,而是履行神的旨意。
默想: (读提摩太前书6:6-8节。)
祷告: 天父,愿我总念基督和天上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