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祷,长 (日历)

神的护理与人的责任 (4)
八月二日,礼拜六
路得记二章18-23节
民数记五章5-10节


“...那所赔还的就要归于耶和华...”

 

神的护理与人的责任 (4)

最后的一点是为了在需要悔改和清除罪恶的情况下提供帮助。神与祂的子民同在是以他们的营地中没有污污之物为条件的。当营地中有罪恶或过犯时,应采取措施去除罪恶。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措施包括认罪和赔偿,以恢复营地的和谐。

"但若那人没有亲属来向他赔偿他的过犯......"(民5:8)。亲属的职责包括代替被欺骗和受委屈的亲属接受认罪和赔偿。如果那人或他的亲属不在,则补偿应归给耶和华。因此,亲属在接受了认罪和所施加的"罚金"时,他们便起到了解除罪责和恢复良心清白方面的作用。

罪使人远离神,而神规定通过认罪和赔偿可以恢复和谐,罪可以被赦免,良心得到安抚。所有对邻居所犯的罪和欺诈也是在得罪神(利6:2-3),应按照利未记6章所述献上赎愆祭。如果没有亲属在场接受补偿,则应归给耶和华,也就是应给祭司,这必须是在当献的赎罪祭之外。

神是祂子民的救赎主,在旧约中被描述为父亲(申32:6)、地主(利25:23)、复仇者(申19:10)和王(出6:2-8)。在新约中,基督被描述为人的救赎主(来2:16-18;4:14-16),祂理解我们的挣扎和软弱,祂能够在我们的需要中帮助我们并在软弱中坚固我们。

 

 

默想: (读约翰一书1:9节。)

祷告: (使用诗篇25:6-11节来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