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九日,礼拜一 利未记二十一章 马可福音十二章29-31节 |
“不可在民中辱没他的儿女, 因为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 |
对大祭司最高圣洁的要求!
家庭对我们所有人而言都很重要。用神的真理保护我们的家人,是养育和管教他们的唯一方法。祭司的女儿若行淫,就是亵渎了自己,也亵渎了父亲,惩罚是死刑。所有祭司的女儿,包括大祭司,都是如此。大祭司是耶稣基督的预表,耶稣就是我们伟大的大祭司。对大祭司来说,所要求的圣洁标准是最高的。原因就在利未记21:12b:“因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头上。我是耶和华。”大祭司头上戴着一顶金制的冠冕,上面写着“归耶和华为圣”(出28:36)。他戴着金冠的头被浇上了膏油。
神不允许大祭司以任何形式、因任何人而被亵渎。他不被允许为任何人哀悼,甚至是他死去的父母。换言之,上帝不允许他玷污自己,即便是为了家庭。他的职分代表了完成在地上的神圣使命后、坐在神右边的主耶稣基督。大祭司就是父母死了,也不离开圣所,也不可亵渎圣所。他的职分有着至高的圣洁。如果他为了父亲或母亲而亵渎自己,他基本上是在表明父母对他而言比上帝更重要。人不论是谁,对我们来说都不可能比上帝更重要。耶稣基督爱我们,但是祂对我们的爱总是建立在祂对圣父完美的爱的基础之上。
我们也应该如此这般彼此相爱。我们要先尽心、尽意、尽性和尽力爱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爱人如己。
背诵: 利未记21:12
祷告: 天父啊,感谢你差遣耶稣基督为我而死,使我在祂里面成圣。奉耶稣之名祷告,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