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二十二日,主日 约书亚记二十一章8-26节 加拉太书五章19-21节 |
“……行这样事的人 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
哥辖家族按阄所得的城
利未支派有三个主要家族,也就是利未的三个儿子:哥辖、革顺和米拉利。他们按着人数得了城邑。
哥辖家族是第一个获得分配城邑的,而且似乎比其他两个家族都更多,这从他们获分配的城邑数目可见一斑。首先,他们在犹大、西缅和便雅悯的地业中得了13座城,又在以法莲、但、玛拿西半支派的地业中得了另外10座城,总数达到23座,占整个利未支派所得城邑的将近一半。他们所得的城包括犹大地业中的希伯伦(六座逃城之一)和以法莲地业中的示剑也是一座逃城。
最终,所有六个逃城都给了利未人。设立逃城的目的是为特殊的属灵事工。利未人有资格处理需要公正审判和遵守摩西律法的事宜。亚伦和摩西也来自利未支派的哥辖家族。亚伦被指派为第一位祭司,他的家族也必须跟随他的脚步。
在这段叙述中,亚伦的儿子以利亚撒掌管大祭司的职务。这个职分在以色列接下来的历史中成了重要的职位。虽然神在此之后赐给他们君王作为领袖,但祭司的职分持续具有重要的作用,甚至比君王的职分更为长久。
哥辖家族当时扮演重要的角色,而神确保他们在各城邑中有足够的住处。
默想: 神向祂仆人发出的命令,有助于他们有效地完成祂交付他们的职责。
祷告: 天父啊,在你指派我的任何事工上赐我知足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