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五日,礼拜二 彼得前书二章13-15节 诗篇47篇 |
“求你叫真理的话总不离开我口……” |
神的秩序
在现今时代,人们的心中似乎充满了混乱而不是秩序。骚乱和抗议是当今普遍的现象,到处都充斥着无法无天的态度。打破陈旧且久经考验的道德规范和习俗,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对于这一切,基督徒的立场是什么?在今天的经文中,圣经对这些问题给出了一些非常明确的答案。
在彼得前书2:13-14,神谈到了基督徒与政府的关系。我们必须遵守政府及其法律,无论这些法律是由最高国家元首,还是他的代表所制定的。圣经提醒我们,世上所有的政府都只有在神允许的情况下才能施行统治(但4:17;罗13:1)。这并不是说所有的统治者都讨神的喜悦或都是神的儿女,而是说他们只有在神允许的情况下才有治理的权柄。
政府应该公正地执行法律。他们应当“罚恶赏善”(彼前2:14)。当然,并非所有政府都是好的或公正的。在写这些话的时候,犹太民族正遭受罗马帝国的压迫。然而神的命令是绝对的。我们服从我们的政府,不是因为它好,而是因为神的命令。身为祂的子女,你们必须服从。
基督徒可以不服从政府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当政府剥夺了我们崇拜神和作见证的自由。因此,使徒在使徒行传5:29说,我们必须顺从神而不是顺从人。当这种自由被剥夺时,基督徒有权选择顺从神,甚至以殉道为代价。但在其他情况下,作为真正永活神的仆人,我们要顺服那些当权者,从而使我们平安无事地度日,也使教会能够为神的救恩作见证。
默想:基督徒与政府应该是什么关系?
祷告:天父,愿祢推动我的政府,能够“罚恶赏善”(彼前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