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四日,礼拜四 约伯记十五章25节至35节 以赛亚书五十九章1节至8节 |
“…耶和华的臂膀, 并非缩短不能拯救…” |
恶人的道路
虽然以利法的基本前提是不正确的,但他说的许多事情是正确的。在他这部分的讲话中,他对未得救的人作了很好的描述。
以利法提到了使恶人受到审判的两个大罪。第一是对全能者的狂妄自大。短语“以骄傲”(伯15:25)实际上是指使自己成为另外的一个人。财富使人安居乐业,并对上帝没有感觉(伯15:26-27;诗17:10)。当未得救的人站在神面前的时候,圣经上说,未得救的人是神的“仇敌”(罗5:10)。
这里提到的第二种罪是人拒绝承认神惩罚罪——他甘心住在因先前居民的罪而被上帝毁灭的城市里(伯15:28)。后来,法律禁止重建这样的城镇(申13:12-16)。今天,人类嘲笑上帝惩罚罪恶的想法。由于这种对上帝的漠视,罪人的后代将倾向于同样的罪和审判(伯15:29-30)。
圣经对未得救的人提出了许多关于罪在今生的危险和罪所带来的永远的惩罚的警告。恶人被警告不要相信无用的事(伯15:31;赛59:4)。在许多场合,圣经提到那些继续在上帝面前炫耀自己能力的人将会缩短他们的生命。此外,我们还被提醒,死后会有惩罚(伯15:32;来9:27)。
一个一生都与神分离的人最终将一无所有,并且他的孩子将跟随他的脚步(伯15:33-35)。另一方面,我们认识主的人,有希望看到我们的后代认识主,并继续在正义中。
让我们确信为祂而活。
默想:这里提到的两大罪是什么?
祷告:父啊,愿我警惕我生命中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