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九日,礼拜三 申命记二十三章19-25节 传道书五章4-6节 |
“你向神许愿, 偿 还不可延迟。” |
金钱和誓言的遵守
对待人的方式也包括我们与他们的财务来往。以色列人被吩咐借钱给他们的兄弟时不可收利息(申23:19-20)。他们只可以向外邦人收取利息。这里的理解是借贷的人是贫穷人,或者有紧急的需要。人们只借出需要的金额,以及同样的金额应当被归还,这是人的共识。外邦人将被视为商业来往的商人,因此有义务为他们所借的钱支付利息。经文的结论是上帝会祝福那些慷慨借钱给他们的弟兄的人。
这些是耶和华给以色列人日常生活的律法。他们要在神将要赐给他们的应许之地和睦相处。上帝颁布这些律法来教导这个新生的国家。属于民事性质的律法被委托给民事政府。时候到了,律法的仪式部分被废除了。然而,上帝律法的道德方面永远持续。
誓言是一个不可逆转的承诺。因此,立下的誓言必须履行是一项律法(申23:21-23)。所以,不要急于许愿,这是很重要的。所有的誓言也必须是合法的,否则上帝的手会否决他们的誓言。在使徒行传中,有四十多犹太人许愿,若不先杀保罗,就不吃任何东西。由于他们的承诺是不合法的,上帝挫败了他们的决心(徒23:12-22)。誓言和说实话是相辅相成的。自己诚实许愿自然是合法的。当你许愿的时候,你会忠心地遵守承诺吗?
对于邻居,他们被允许吃田里或者葡萄园里的东西直到吃饱。但是他们被禁止带走任何东西(申23:24-25)。这是为了打击偷窃行为,并且能维护善待邻居的律法。
默想:信徒的见证包括他对金钱的使用。
祷告:父啊,愿我可以永远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