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十八日,礼拜二 撒迦利亚书七章8-10节 箴言六章16-19节 |
“谁都不可心里谋害弟兄。” |
不是个谋害的心(一)
耶和华的话借着撒迦利亚临到以色列子民,提醒他们履行爱人如己的职责。这不只是理论而已,而必须在生活中实践。他们本应是圣洁的见证,却充满了欺压、不义和不善!
然而,爱人如己的职责不仅仅是外在的表现。正如针对奸淫的律法禁止心里动淫念,以及针对谋杀的律法也禁止愤怒的言语(参太5:21-22,27-28)一样,律法也禁止任何谋害他人的念头。毕竟,这是其中一样神所憎恶的事(参箴6:16-19),因此,祂必定会审判和惩罚那些有谋害的心的人。
不过,亲爱的读者,我们是多么容易就心存恶意和怨恨!当我们觉得自己受骗了,就会像以扫一样憎恨自己的弟兄,预谋要杀害他(创27:41)。当我们看到别人比自己有福,就会像该隐一样憎恨自己的弟兄,起来杀他(创4:8);抑或像约瑟的兄弟,因憎恨(创37:4)他,把他卖给商人。甚至当我们所爱的人被不公平地对待,我们也可能像押沙龙那样恨恶同父异母的哥哥暗嫩足足两年,并在心里密谋害他(撒下13:22);或像西缅和利未为妹报仇(创34:25-31)。
我们必须自我省察,是否心存怨恨!“一切苦毒、恼恨、忿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或作:阴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弗4:31)——免得我们“叫神的圣灵担忧”(第30节);免得我们因为没有除去“一切的恶毒、诡诈,并假善、嫉妒,和一切毁谤的话”(彼前2:1-2),而无法查考或学习神的话语。
默想:神憎恶的事情,我怎么能做?
祷告:父啊,鉴察我的心,去除一切的怨恨和恶念,以爱和宽恕充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