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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中的怜悯
一月十日,主日
哥林多后书二章5-11节
哥林多前书5章


“ 这样的人受责罚也就够了…”

 

审判中的怜悯

在哥林多前书第5章中,保罗责备哥林多的基督徒未能惩治一个与继母行淫的人。即使像在哥林多这样一个道德败坏的城市,这种行为也是非常可耻的,以至于它被描述为“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都没有”(林前5:1)。这是多么地羞辱基督的名啊!

然而,哥林多基督徒在灵里是那么的无动于衷,以至于他们拒绝处理这种事情。当保罗第二次访问哥林多教会时,他们没有按照他的指示去惩戒这个人。这使得保罗写下了那封严厉的信件来责备他们自欺欺人、不关心教会的纯洁。值得庆幸的是,在读了这封严厉的信后,哥林多信徒认识到了他们的错误,并处理了犯罪的人。这个人也真诚地悔改了他的罪,并停止敌对使徒保罗。

然而,哥林多信徒现在转向另一个极端。尽管该男子已经真正地悔改了,他们仍然继续施加惩罚。他们没有理解教会惩戒的目的:(1)保护教会的纯洁;(2)寻求罪人的悔改,以至于能与基督建立正确的团契。事实上,过分严厉地惩罚会使这个人落入撒但的手中,因为这会使这个兄弟与教会分开(第11节)。既然这个人真的悔改了,正确的方法是原谅他,就像基督宽恕人一样,并接纳他回到教会的团契中。在审判中必须有怜悯。

虽然神对祂的儿女的惩罚必然是痛苦的,但它总是经过深思熟虑并且是适度的(赛27:1-9)。祂不会过轻地惩罚,也不会过度地惩罚。任何形式的惩戒,无论是在教会还是在家里,都必须按照同样的原则进行。惩戒不应该使人落在灰心之中。惩戒应该使人得到恢复,而不是摧毁。

 

 

默想:一个慈悲的法官是一个好法官。

祷告:满有慈悲的父啊,教导我怎么以恩慈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