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月四日,礼拜六 约翰福音七章19-31节 出埃及记二十章1-17节 |
"摩西岂不是传律法给你们吗? 你们却没有一个人守律法" |
耶稣——律法的颁布者
耶稣接着以祂的行为证明自己的真实与公义。祂不求自己的荣耀,只求差祂来之父神的荣耀。祂全然顺服父神,甘愿舍弃神圣的荣耀降卑为人。这位律法的颁布者,竟亲自成为律法的遵守者。律法本是圣洁的神为让罪人遵守而设立的,神本无需遵守律法——祂自己就是律法。但为我们的缘故,祂甘愿服于律法之下,且完美地持守了它。而那些控告祂的人,却是公然违背律法的人。他们存心要杀害耶稣,这已触犯了第六条诫命("不可杀人")。当耶稣揭露他们的杀意时,他们反驳到:"你是被鬼附着了,谁想要杀你?"这一回答使他们罪上加罪——称耶稣为被鬼附着的,他们亵渎了神,从而违背了前三条诫命;并且当他们否认要杀害耶稣时,他们便是在谎言,这违背了第九条诫命。他们实在是彻头彻尾的罪人!
耶稣以诠释律法者的身份显明祂如何真实地持守律法。摩西律法既禁止安息日作工,也规定男婴需在出生第八日受割礼。若割礼日恰逢安息日该如何?犹太人不得不在这日行割礼,因这是神的工作,因此并不干犯安息日。同理,当耶稣在安息日医治病人时,祂正是在做神的工。"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可2:27)。在安息日医治人,耶稣不是在使人受益么?祂告诫众人:"不可按外貌断定是非,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参撒上16:7)。当众人试图逮捕祂时,却无人下手,因为神为祂定的时候还未到。人若与神争战,注定失败。
默想: “律法是从神而来的,摩西不是颁布者,他只是一个传递者。”(加尔文)
祷告: “我何等爱慕祢的律法,终日不住地思想。”(诗1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