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月二日,礼拜四 路加福音九章51-62节 马太福音十六章24-25节 |
"......你无论往哪里去, 我要跟从你" |
耶稣——门徒生命的至高典范
此时,耶稣在地上的救赎使命迎来了转折点。祂已定意面向耶路撒冷的十字架,心志坚定,毫不动摇。请注意,耶稣在此并未言语,但祂脸上神圣的决意已说明一切——神的羔羊即将为祂的群羊舍命(赛53:7)。
耶稣原计划途经撒玛利亚时稍作停留,然而撒玛利亚人却不接待祂。他们无理地拒绝了祂。尽管三年前祂在撒玛利亚事工中曾施与他们恩惠(约4),此刻换来的竟是冷遇。门徒怒不可遏,甚至想要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灭这些忘恩负义之人。但这绝非耶稣的心意。祂责备门徒的报复心理,因他们与主的心不相合:"人子来不是要灭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
耶稣一生多受苦难(太8:20),祂甘愿降卑与受造之物之下。自降生起,祂就遭遇所要拯救之人的拒绝:进入撒玛利亚的城寻求食物和歇息时被拒(路9:52-53);"祂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约1:11);在祂降生之时,"客店里没有地方"(路2:7);在犹太地,"犹太人逼迫耶稣"(约5:16);许多加利利人"退去,不再和祂同行"(约6:66);格拉森人"央求祂离开他们的境界"(太8:34)。诚然,"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被长老、祭司长和文士弃绝,并且被杀"(路9:22)。
耶稣树立了门徒生命的至高典范:祂甘愿完全顺服神,为那些恶待祂的罪人舍命。真正的门徒也当甘愿为主舍命,至死跟随祂。请读马太福音16:24-25。
默想: 作门徒的代价就是生命本身。
祷告: 父啊,我愿跟随祢一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