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月十九日,主日 路加福音三章21-23节, 约翰福音一章15-18节 诗篇十九篇 |
"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 恩典和真理 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
神的爱子
在耶稣受洗时,我们清楚地看到了三位一体的神。天上的圣父、地上的圣子和从天上降到地上的圣灵。我们看到三位一体的神在同一个事件中同时有实际行动。这无疑反驳了撒伯流主义或形态论的异端,它们教导说,上帝不是三位一体,而是一个,有时以圣父的形象出现,有时以圣子的形象出现,有时以圣灵的形象出现。
耶稣是神的爱子,自亘古以来就存在。祂来是为了揭示神无限的恩典。"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这是否意味着随着基督的到来,十诫不再是必要的呢?当然不是!律法绝不会因恩典而被废除。因为如果没有律法,就不需要恩典。正是因为我们在罪孽和罪过里被律法定罪,所以我们需要神的恩典。律法驱使我们走向基督,寻求祂所赐予的恩典。当我们接受恩典时,律法就成为我们的亮光和我们的喜乐:"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终日不住地思想。"(诗119:97-98)
直到今天,律法仍然发挥着三种作用。即:
(一)一把剑,因我们犯下的罪孽杀死我们(罗3:19);
(二)一根杖,引领我们走向基督(加3:24);和
(三)一把火炬,照亮我们的道路(诗119:105)。
奥古斯丁说:"赐予律法是为了寻求恩典;赐予恩典是为了实现律法。"
默想: "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诗19:7)
祷告: "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终日不住地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