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七日,礼拜一 路得记一章11-18节 路加福音九章57-62节 |
“耶稣就对那十二个门徒说: 你们也要去吗?’ ” |
神的护理、决定和环境 (4)
面对拿俄米让路得跟随俄珥巴的榜样的劝勉,路得却给予拿俄米承诺和忠实。路得的决定不受暂时因素的影响,也不受拿俄米的话或俄珥巴的决定的影响。
“……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得1:16)。拿俄米再三地劝路得回本家去,并提到俄珥巴所行的,要路得效仿她。路得却请求让她跟随。她的恳求表达了她的愿望和内心的渴望。这种渴望向我们表明,在人生的决定中,尽管可以诉诸理性和理智,尽管可以效仿惯例,尽管考虑暂时的福利和未来的结果和利益,但我们选择的动机,应该出于对属灵的福祉和永恒的价值的考量。就像基督的门徒一样,当我们面临艰难的选择时,我们不能只考虑短暂的解脱和安慰,而应该更加重视永恒和属灵上的福气。像他们一样,我们的决定因素必须是:“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圣者”(约6:68-69)。
“……拿俄米见路得定意要跟随自己去……”(得1:18)。在这一点上,我们应该思想拿俄米生命的见证!路得将自己委身于拿俄米和拿俄米的神,直至死亡,并发誓,表明如果她不遵守誓言,求神降罚与她。许多已婚并通过婚姻认识不同信仰的人,往往会保留他们以前信仰的某些方面。很多人甚至积极尝试影响配偶并希望他们的信仰能够与新的家一致。这就是为什么圣经的命令和原则是分别为圣。但从路得斩钉截铁的承诺中,我们很难不去思考拿俄米在生活中树立了什么样的榜样,从而影响了路得的选择!
默想: 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能进一步传播福音吗?
祷告: 天父,请让我靠近十字架,在我生命中的所有情况里都能彰显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