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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侍奉的明证
五月十九日,主日
腓立比书二章19节至24节
提摩太后书四章


“但你们知道提摩太的明证…”

 

我们侍奉的明证

决定我们事奉主的效力的很大一部分是我们为祂作的见证。通常只有当人们信任我们,并看到我们生命中救恩的果实时,他们才会愿意听我们所传讲的信息,或参与我们所计划的项目。

保罗向腓立比人举荐提摩太的时候,提醒他们说,他们自己也曾观察过提摩太的侍奉,因为他们初到腓立比的时候,提摩太同保罗一起在那里。保罗描述提摩太“待我像儿子待父亲一样。”保罗不仅视他为同工,而且视他为孝顺的儿子,是忠心跟从他,向他学习的门徒。记得在那个年代,父子关系是不同的,因为儿子经常会跟他父亲从事同样的行业。例如,耶稣被认为是木匠的儿子(太13:55),应该接受过木工训练,同样,雅各和约翰也像他们的父亲一样是渔民。作为属灵的儿子,他在“兴旺福音”上与保罗并肩服事,在这方面非常忠心,值得信赖。

保罗这样描述提摩太,是在向腓立比人推荐他,暗示有提摩太在他们中间,就好像保罗自己在那里一样。这就是保罗所提供的事奉的明证,他向他们保证提摩太一定能在他们中间做好事工。

你事奉主的明证是什么?你在圣徒中有这样的见证和美名,叫人知道你是忠心的工人,是别人会把职责和责任托付给你的吗?你可以从小范围的服事开始,证明自己是值得信赖和可靠的。总有一天,别人会认可你的信实,主也会赐给你机会事奉祂。

 

默想:一份好的“属灵简历”应该是什么样的?

祷告:父啊,求祢赐我恩典,叫我在小事上有忠心,叫我也在大事上有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