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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的公民!
四月十九日,礼拜五
腓立比书一章27-30节
腓立比书三章20-21节

“只要你们行事为人
与基督的福音相称…”

 

福音的公民!

许多人认为成为美国或英国等富裕发达国家的公民或居民是一种特权和荣誉。对于其他人来说,能够移民并生活在这样的国家是一个梦想。

作为基督徒,圣经谈到公民身份。“行事为人”一词(腓1:27)是从希腊语“politeuomai”翻译而来的,它具有公民身份的含义,远远超过这个世界所能给的任何公民身份。这公民身份是授予每一位接受基督的福音的信徒。它是天堂永恒的公民身份,拥有与神永在的生命的荣耀应许。

然而,这种公民身份在我们今生也带来某些责任和义务。在腓立比书一章27节,保罗对他们的劝告是,他们必须谨记自己是天堂的公民,并且要以与这种身份相称的方式生活。他们都听过福音,认罪悔改并相信耶稣为他们的救主。现在他们必须始终如一地活出这个信仰。毕竟,天堂是他们最终和永久的目的地。他们不应该再将自己的感情放在地上的事,或追求地上的罪恶。他们要将自己的感情和心灵放在天上的事,不断寻求神和天堂。

同样,对于我们来说,我们必须按照基督的福音行事为人!也就是说,我们必须以与我们作为基督臣民的身份相称的方式生活。我们必须忠心于我们的主,并按照福音生活。我们必须实践我们所宣扬的,过一个与我们所声称的一致的生活。这是我们对周遭的人的见证。简而言之,如果我们称自己为基督徒,那么我们必须活出一个基督徒的生活!

作为天堂的公民,我们必须记住我们对救主耶稣基督的忠诚。祂欢迎我们进入祂的国度。你愿意作为忠贞不渝的臣民为祂献上感恩的事奉吗?

 

 

默想:不履行公民义务的公民会如何呢?

祷告:“天父阿,我愿立即、真诚地将我的心献给祢。”(约翰加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