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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的心”(一)
四月十一日,礼拜一
出埃及记三十五章1-29节
诗篇五十章12节

“凡乐意献的可以
拿耶和华的礼物来。”

 

“愿意的心”(一)

在旷野,神对摩西说话,吩咐建造帐幕。这座建筑的设计是神圣的;材料是由人民提供的。他们被吩咐拿“礼物献给耶和华”,只有一个条件:凡献供物的,都是出于“乐意”(出35:5)。

乐意”(第5、22节)和“甘心乐意”(第21、29节)都来自同一个根源,并描述了一个自愿的,没有勉强或约束的奉献的心。当我们把供物献给神时,我们必须有这样的心。以下是这个“愿意的心”的三个特点,供我们参考。

需要一颗愿意的心。这是命令也是必要的资格——那些不心甘情愿的人,是不需要给的!换言之,上帝所需要的不是奉献本身。上帝也不需要以色列人的帮助。他用超自然的方法供养他们食物、水、荫凉、光线——所有的这些都不需要以色列人的帮助。如果他愿意的话,他可以超自然地提供所有的食物,建造帐幕所需的材料。事实上,他只是命令帐幕出现,完全成形。与其这样,上帝仁慈地选择给他的子民提供材料和执行工作的特权,以此建造他的帐幕。

因此,在今天扩展神国度当中,神所要的并不是我们的贡献,而是一颗愿意的心。至于帐幕,有些人在所需的工艺上有特别的天赋,这些人被“题他的名召他”(出31:2);但是所有的人都被召唤来捐献他们的物资。同样,今天,有些人被特别称为传教士;有些人是为了传道或牧养,但所有人都被呼召自愿地为神的工作作出贡献。 因此,无论我们带什么东西到神面前,无论是供物、颂赞的祭品,还是代祷的祷告,都要确定我们的心不是勉强的,而是乐意的。

 

 

默想:为神的工作作贡献是一项特权。

祷告:慈爱的天父,请帮助我心甘情愿地奉献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