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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伤的心(一)
四月二日,礼拜六
诗篇五十一篇1-4节
撒母耳记下十一章1-4节


“神啊,求你...怜恤我...”

 

忧伤的心(一)

现今,我们经常认为“伤心”与个人失望是同义词——当没有得到想 要的东西时,我们就会“伤心”。这不是大卫所说的“忧伤痛悔的心” (诗51:17)。诗篇51章记录了大卫对自己罪恶的反应;感动他的不是他自己的失望,而是上帝的失望。那么,当他或她陷在罪中时,一个基督徒忧伤的心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一颗破碎的心渴望上帝的怜悯。大卫以热切的恳求开始这首赞美诗,他心中的中心思想是:“神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这一请求涉及三个至关重要的认同。首先,大卫认识到神愿意显示怜悯。他谈到神的“慈爱”和“丰盛的慈悲”(1节)。这就是神的本性,他乐于表现怜悯:他是有恩典、有怜悯的神!

第二,大卫明白神能施行怜悯。虽然上帝是仁慈的,但上帝也是圣洁和公正的,并且对于大卫来说这是完全冒昧,因为他单单向上帝寻求“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第2节)。想象一个被定罪的罪犯仅仅只能哀求法官让他脱身!但大卫知道神能施恩,因为祂已经为之 预备了--上帝已经预备了祭物(不是其它的,正是祂独生的儿子)来满足他的公义,所以神的慈爱是可求的。

第三,大卫承认他自己非常需要怜悯(3-4节)。请注意,他没有试图为自己脱罪,而是充分承认自己的罪恶感。事实上,他明显不是在为自己辩护,而是证明上帝是正确的。当祂说话时,就被称为“公义”。他是真诚地恳求饶恕:他知道自己不应该得到饶恕。然而,我们却常常以找借口和归咎于他人来回应自己所犯的罪(就像亚当一样古老的做法,参创3:12节)!如果我们单单地承认自己的罪,并向上帝求怜悯——祂是仁慈的,在基督里的赦免就是白白的。

 

 

默想: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3:4)。

祷告:慈爱父啊,请洗净我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