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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礼(一)
五月二十日,礼拜四
民数记 19章
利未记四章6节

“祭司要把指头蘸在血中, 在耶和华的面前,
在圣所的幔子前,把血洒七次。”

 

洗礼(一)

根据归正神学,洗礼这个词在字面上使用时并不总是意味着淹没或浸没。事实上在新约中最常见的意思是蘸和倒或者蘸和洒。洗礼可能是通过浸水礼来执行这一观点并无异议,但是我们在新约中甚至找不出一个可以清楚的说明浸水礼是常用的洗礼方式的例子,我们在旧约中的仪式的洗礼中也没有意指浸礼。

在《旧约》中,"baptize"一词的意思是为洒水而蘸水。“祭司要把指头蘸在血中,在耶和华的面前,在圣所的幔子前把血洒七次。"(利4:6;9:9;14:16)蘸水(不是浸入)与洒水是有联系的。另一个关于蘸水和洒水的例子被发现于民数记19章中,尤其在第4、13、18和20节中对“洒水”做了详细的说明。

我们在但以理书4章33节和5章21节中读到,尼布甲尼撒“被天露滴湿了”动词是bapto,当然这个词并不意味着它被浸没了。

从以上对旧约的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出,洗礼并不一定意味着浸没。一个词的意思取决于它在上下文中的用法。在旧约的仪式或仪式清洗的背景下,洗礼是与浸和洒的行为联系在一起的。

 

 

默想:“洗礼证明了我们的净化和沐浴;主的晚餐证明了我们的救赎。水是沐浴的象征,血液是满足的象征。”

祷告:天父,我感谢祢藉著祢爱子主耶稣基督的宝血洁净了我的一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