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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诫与你
二月十九日,礼拜三
出埃及记二十章13节
马太福音五章21-22节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

 

第六诫与你

第六诫禁止夺取生命,目的是保护生命。它反对蓄意的、有预谋的、非法的和不公正的杀戮,包括误杀(申19:4-6)。然而,自卫杀人(出22:2-3),或合法战争中的杀戮,抑或死刑(罗13:4)是可被接受的,因为这些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生命,以履行诫命。有些人反对死刑,但这项法律有效地保护无辜的生命被夺取。你或许以为自己不曾也不太可能杀人。但神说,你若不公正地憎恨某人时,就已经犯了杀人罪(太5:21-22;约壹3:15)。因此,你必须非常小心,因为我们的内心深处经常产生罪恶的愤怒和仇恨。你应当饶恕、良善、宽容、寻求和解,而非怀恨在心。要记住,报复的欲望也是罪。通过八卦或诽谤进行人身攻击,也属于这类行为。

因为疏忽和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生命的损失,也是犯了流血的罪(申22:8)。所以开车、骑车或运动时都要小心;对他人和自己都不能鲁莽;应避免可能使你或他人陷入死亡威胁或危险的运动。自杀也属于杀人(杀害自己),认识这点是重要的。神赐你生命,所以你没有权力结束自己的生命。安乐死违反了这条诫命,而基督徒不论情况多艰难,都不应该屈服于社会压力。安乐死在医学上也被称为医疗辅助自杀,这只是一个好听的医学名词而已,却违反了这条诫命。这意味着,我们对于自己如何劳作、做什么、吃喝什么,都不可大意,这样才不会损害健康。

 

默想:我是否对他人心怀仇恨,对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所作所为非常大意且草率?

祷告:主啊,我罪恶的仇恨使我成为杀人犯,求祢宽恕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