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

全身光明
二月十九日,礼拜二
路加福音十一章33-36节
罗马书八章10-16节

“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
的,都是神的儿子。”

 

全身光明

耶稣说,没有一个心智正常的人,会在点燃蜡烛后把它藏起。我们全知全能的神绝对不会拯救一个人,却让他成为“秘密信徒”。有趣的是,路加福音11:33的最后一个词“光明”指的是如月亮散发出的散射光。这提醒基督徒,他们没有自己的光,而仅仅是光的反射器。光的真正源头是基督。

耶稣进一步解释说,这身上的灯就是眼睛(或心灵)。倘若人的眼睛是专注的,意思就是简单、不复杂,或者换句话说是健康的,那么全身就光明。相反的,如果它是邪恶的、复杂的、心烦意乱的、状态不佳的,那么全身就黑暗。这就是基督徒的生活和没有重生者的生命之间的强烈对比了。前者因为拥有神的真光,便是光明;后者却在黑暗中,因为他的“光”来自这个黑暗且复杂的世界。

耶稣警告众人,要分辨自己的生命发射出的是光明还是黑暗。拥有圣灵的真基督徒必定是光明的,因为在神里头没有黑暗。他在天父的眼中散发着基督公义之袍的光辉。每一个真正借着信、本乎恩而得救的人,都有真光(约8:12; 9:5)。

读罗马书8:14。这处经节确认了神的儿女是由祂的灵所管治的。假冒为善者的夸耀不会把他们带到天堂,因为,尽管他们有着基督徒的头衔,却没有圣灵。所以,忠心的信徒有着救恩的确据,因为他们是神 的儿女,得神的灵引导。你有永生的确据吗?当你反射祂的光时,就说明你有这个确据。你是否充满光明?

 

默想:我是否被神的灵引导?

祷告:父神,感谢袮的灵在我的客旅人生中,引导和带领我前往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