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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要紧的判断
五月十六日,礼拜三
哥林多前书四章3-5节
提摩太后书二章15节

“…但判断我的
乃是主。”

最要紧的判断

哥林多前书四章3节不能诠释为高傲或虚伪逞强的态度,这乃是每一个基督徒都得遵守的原则。“论断”(来自于anakrinō)这词语是一个法律术语,它形容一个人在法院上或调查委员会中该怎样受审。当我们做主的事工时,我们将会被别人详尽地评论。因此,我们该怎样回应别人的称赞或批评呢?

首先,我们必须意识到最要紧的论断不是人的论断。人们常常透过有玷污的玻璃窗看事情。有时候,他们所说的并不是他们所要表达的。甚至他们是说真心话,但他们衡量一个人的忠心并不完全准确。他们对每个人的境况及弱点的理解也或许不完全。因此,每当我们得到称赞,我们不可让这些话语使我们自高自大。我们断不可为了得到人的称赞而服事(加1:10)。同时,当我们被人错误或严厉批评时,我们也不必沮丧。我们的主在世上事奉时,不也被人骂是“别西卜”(太10: 25)吗?人的意见始终不关紧要。

其次,保罗对信任他自己的自我评估持有谨慎的态度。他知道住在每个人里头的罪律。我们的心常是诡诈的,我们往往为自己的过错辩解。我们自我省察时常常不客观,因此我们须要顺服于不偏待人之审判官的评断。

谁是这位不偏待人的审判官呢?祂就是神自己,别无他人。我们既是祂的卑微仆人,祂的判断必然是至关紧要的。祂看得见别人看不见的。向祂没有隐藏的事。因此,我们必须注意服事的态度,即“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2:15)

 

默想:我必须贬抑一切的骄傲及虚假的庄重。

祷告:主啊,我所行的是否蒙你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