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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护理和人的责任 (1)
七月三十日,礼拜三
路得记二章18-23节
利未记二十五章23-28,47-55节

“……要准人将地赎回……”

 

神的护理和人的责任 (1)

摩西律法针对不同的生活场景和环境做出了规定。其中就包括奴隶制和因贫困而丧失财产的情况。尽管有时生活的情况超出了人的控制范围,人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利未记承认,外邦人和居住在以色列的外邦人可能会在以色列变得富有,而以色列人可能会在自己的土地上变得贫穷。以色列人的贫穷可能使他们成为他们的弟兄或这片土地上外邦人的奴隶。摩西颁布的土地法规定,以色列人随时都有资格,通过亲戚、亲属或自己从奴役中解救出来,从而在禧年获得自由。

“……那是我们本族的人,是一个至近的亲属”(得2:20)。拿俄米从波阿斯对路得的仁慈中看到了神的旨意。她还认识到,个人责任是对护理运作的符合逻辑且正确的反应。拿俄米听见并知道是波阿斯向路得施恩,并看见神的手,立即向路得解释波阿斯与她们的关系。通过这件事,她向路得介绍了神为赎出以利米勒的土地和延续他的血统而赐予的规定。拿俄米明白耶和华已经为恢复她丈夫家族的土地和延续家族的姓氏做出了安排,她对耶和华充满感激。她对波阿斯的祝福,清楚地表达了她的感激之情。她说:“愿那人蒙耶和华赐福”。然后她向路得解释说波阿斯是近亲。在摩西律法中,亲属性救赎之人是一位男性亲属,他有特权、权利和责任代表并帮助贫困、有需要、陷入麻烦、危险或被奴役的亲属。这位亲属就是赎出或解救其亲属或其财产的人。

 

 

默想:(读诗篇84:11节。)

祷告:父啊,求你赐我对祢的护理和恩典的信心,让我能够事奉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