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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地做工
八月十七日,礼拜四
彼得前书二章18-20节
诗篇37篇1-11节

“我要自由而行,
因我素来考究你的训词”

 

诚实地做工

圣经所教导,正确的基督徒行为,常常与随大流完全相反。当圣经教导有关雇主与雇员的关系时,这一点尤为明显。

今天许多员工普遍的态度是以最少的工作换取最多的报酬。基督徒员工很容易陷入这种思维方式,从而失去为主作见证的机会。

彼得前书2:18的“仆人”一词指的是家奴,圣经的其他地方也对奴隶给了类似的教导。如果在圣经时代有关奴隶制残酷的法律下,基督徒被指示为主作见证,我们更应该在我们的工作场所为神而活。

基督徒要以乐意和尊重的态度听从雇主或上级的指示。在圣经的其他地方,教导即使老板不在场的情况下,基督徒员工也要做好本职工作(西3:22-25;弗6:7)。此外,神的孩子必须好好地工作,不仅是位公平良善的雇主工作,就算是不公平、不良善的雇主也应当如此。无论雇主的态度和所受到的待遇如何,基督徒员工都应该始终做好本职工作,因为这是神要我们做的。毕竟,我们实际上是在为神生活和工作。我们这样做是为了证明祂的恩典,而不是为了个人利益。

最后要记得,我们若因犯罪受责备,这是应得的,能忍耐是应当的。但是,如果我们在工作做得好的时候,受到不公的对待,却以基督的方式回应,这将是神所悦纳的祭物。一个基督徒在他工作地方的声誉,应该是值得信赖和尊重,并愿意付出比工资更多价值的员工。

 

 

默想:基督徒对他的工作应该有什么态度?

祷告:天父,求祢帮助我,无论做什么,都像是为祢而做(西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