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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动物
十一月三日,礼拜四
申命记二十二章6-7节
马太福音十章29节

“若是你们的父不许,
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

 

保护动物

人类是上帝的特殊创造:祂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这并不是指外在的形象,而是指上帝那属灵的和理智的能力。生物学错误地把人归类为动物。上帝在创造时赋予人类的品质使人有别于动物。今天必须保持创造上的差异。

鸟巢、鸟蛋和幼鸟:人有义务与上帝创造的其他生物生活在一起。上帝甚至纪念在你的田地里或者你家附近的树上筑巢的小鸟。耶稣说祂看顾他们,并且没有天父的允许,甚至是一只麻雀都不能掉在地上。上帝关心祂所造的一切。这里的两节经文给出了关于鸟的命令(申22:6-7)

若任何人在树上或地上遇见一个鸟窝(有母鸟,蛋和雏鸟),若他想要留下它,他不能将母鸟和雏鸟一起带走。这对于发现者是好的,并且他的日子得以长久。这条律法适用于对所有其他动物的看顾;他们必须被保护,因为上帝创造他们是有目的的。上帝允许人杀动物来作为食物,但不让它们灭绝。

在非洲有一项保护秃鹫的运动,因为秃鹫以尸体为食,有助于保持环境清洁。所有其他的鸟类是同样有益的。在这里上帝保护他们的命令拥有崇高的目的。

 

默想:善待动物是上帝的律法。

祷告:父啊,请帮助我明白您创造万物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