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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摩西更多的指示
八月十一日,礼拜四
申命记五章22-33节
约翰福音5章39-47节

“……有一位告你们的,
就 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

 

给予摩西更多的指示

在民事纠纷中运用神的律法对受屈的一方才是公道的。之前,我们谈到神的律法是至高无上的,没有其他国家有这样的律法。

当摩西仍在山上时,神赐给他更多的诫命、律例和典章。当他遣散百姓后,耶和华对他说:“至于你,可以站在我这里,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传给你。你要教训他们,使他们在我赐他们为业的地上遵行”(申5:31)。他提醒百姓,他们的职责就是遵守神所吩咐的一切命令。他们不可偏离左右。这种表达阐明了遵守神律法的方式。他们必须完全的服从。

当摩西死后,神任命约书亚领导以色列时,也使用了相同的表述。约书亚必需遵守神一切的律法,不得偏离左右。领受律法之后,最重要的就是遵守它。怎么强调这一点都不为过。以色列人必须走在耶和华一切的道路上面。遵守诫命的附带应许是长寿。这与第五条要孝敬父母的诫命相似。神是万人之父。所有悖逆者都会被剪除。

不管过了多久,神的律法永远长存。我们要学习并知晓它。主耶稣基督来,为了成全整个律法。祂说摩西写过关于祂的经文,如果犹太人相信摩西,他们也应该相信耶稣。当我们跟随基督时,我们就有永生。

 

 

默想:神的律法是永存的,永远都是真实的。

祷告:父啊,愿我因敬畏祢的律法而心存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