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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之诗”
五月三十日,礼拜六
诗篇一百二十三篇
约翰福音十章7-11节


以马内利 = 神与我们同在

 

“眼睛之诗”

这是一篇很短的诗篇。诗人以一种最引人入胜的表达手法表达了一个单一的思想。在神的子民中,这篇诗篇是他们非常喜欢的一首诗歌。根据推测,这篇诗篇第一次出现在尼希米时代。的确,在大卫王之后的世代里面所有被欺压的人都能够对此篇的内容感同身受。

“祷告源于深深的叹息,
痛哭流涕
当无人安慰之时,神仍然同在,
应当举目仰望”

“我向你举目”(诗篇123:1)。能够仰望某人是幸运的。诗人所仰望的是至高,没有更高的了。举目自然而然地代表着心里面对主的渴慕、盼望、信心和期盼。

当我们从人的身上得不到帮助时,向上仰望是智慧的。其实,就算我们有成千上万的帮助者,我们的眼目仍然应当仰望神。因为高处(上面)代表着能力、荣耀和卓越,所以,主的所在升的越高,对我们的信心越有好处。并且这一切的能力、荣耀和卓越都是为我们的缘故而发出的。我们应当为到我们属灵的眼睛而感谢主。然而,我们必须以决心来使用我们这属灵的眼睛,因为,单凭它们自己,它们是不会仰望主的,反而更倾向于向下看,或者仰望自己,或者其他的东西。尽管我们无法看见神,但是我们可以仰望祂。神在天上坐着为王。在那里,祂显现出来,并且被高举和尊荣。从那里,祂俯视世界,并且因着祂的子民的需要而赐下援助。所以,当我们在忧愁当中之时,我们应当举目仰望。

(司布真)

 

 

默想:(读诗篇123:1)

祷告:(用诗篇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