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七日,礼拜六 利未记十四章 使徒行传二章37-41节 |
“第七天,再把头上所有的 头发与胡须、眉毛, 并全身的毛,都剃了…” |
剃掉毛发?
当违背一个人的意愿而强行剃掉胡须时,这是对该人做出的一种可耻行为。撒母耳记下10:4-5:“哈嫩便将大卫臣仆的胡须剃去一半,又割断他们下半截的衣服,使他们露出下体,打发他们回去。有人告诉大卫,他就差人去迎接他们,因为他们甚觉羞耻,告诉他们说:‘可以住在耶利哥,等到胡须长起再回来。’”
但当《利未记》第 14 章刻意这样做时,它就被视为属灵洁净的标志。头发是由死亡的细胞组成的。对于他的家人和亲人来说,麻风病人是一个被遗弃的人。他渴望重新融入社会,与亲人团聚,而不是独自痛苦地死去。现在他已经完全康复了,他身边的每个人都可以清楚地看到,上帝已经允许他回到他们身边了。仪式将在第七天举行(七被视为一个完美的数字),这意味着他已经被祭司彻底检查过了,并且按照圣经的规定为他得洁净而献上了合适的祭,并且被耶和华接受为足够好,他可以回家,回到正常人的生活中。
麻风病人会非常高兴地遵从耶和华的任何要求,只要能恢复他的生命。他头上的头发、胡子和眉毛都会被剃掉。他看起来肯定和别人不一样。他必须洗他的衣服和他的身体,之后他将被宣布为洁净。麻风病人和他所爱的人永远不会忘记这次获救的经历。一个从罪、死亡和地狱的捆绑中被释放出来的罪人,也应该准备好去做神对他的任何要求,向他所爱的人表明他已经被基督的血洁净了。他现在已经重生,住在活人之地。主要求的第一件事就是他要受洗。因此,那些自称是信徒但不愿受洗的人,在真正的救恩方面存在严重的问题。
背诵: 利未记14:8
祷告: 父啊,求你帮助我一生都无条件地顺服你。我奉耶稣的名祷告。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