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八日,礼拜三 约书亚记二十章 约翰一书三章13-16节 |
“我们因为爱弟兄, 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
误杀的补救方法
神知道会发生误杀案例。因此,这类死亡案例会进行彻底调查,采集事实,传召证人,最终给予公正的判决。当这类事件发生时,犯罪者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逃往任何一座逃城,然后遵循已规定的程序。以色列从中学习到的教训有两方面:人人都要小心,不可伤害他人,同时也要时刻采取预防措施保护生命。遵守不杀人的诫命与误杀案件所规定的程序是相辅相成的。
逃城的功用是让误杀者可以逃往其中一座城,而这些逃城按比例分布在以色列全地。误杀者要把自己的事情告诉逃城的长老。长老会非常仔细地聆听,然后确认事实,将误杀者收入城内住下。他将得到保护,免受复仇者的愤怒。这个律法反映了民政秩序,是新成立的国家所需要的。这类案件需要立即处理,因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杀人是严重的罪行。
刻意杀人的惩罚是死刑。这是神在摩西之前早就颁布的律法。神对挪亚说:“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9:6)。神不仅禁止杀人,还宣告生命是神圣且不可侵犯的。因此,祂制定了防止伤亡事件发生的法律。亚当犯罪后,谋杀罪进入了人类。第一起谋杀事件发生在第一个家庭中——该隐谋杀了自己的弟弟亚伯。因此,现行律法就是在这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默想: 我们有必要顺从神、保护生命、公正对待所有人。
祷告: 父啊,愿我时刻记得保护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