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七日,礼拜二 约书亚记二十章 马太福音五章20-22节 |
“……不可杀人; ……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 |
设立逃城的必要
所有以色列支派都得了地业,接着就有必要建立一个令人满意的行政机构,以便解决和预防所有国家普遍面对的问题。神命令他们设立逃城,因为祂预见会有人犯下误杀罪,即意外杀人,因而反被寻仇者追杀。为防止双重死亡,因此有必要设立逃难之地,保障这些人的安全。神命令以色列领袖设立六个逃城,协助这些人。
神提醒约书亚在自己的地业安置之前要设立逃城。约书亚像摩西那样,不仅是民事领袖,也是宗教领袖。对于约书亚而言,设立逃城并非新的命令。神已经借着摩西下达有关命令:确认这些城邑,并将之设为逃城。神于是吩咐约书亚按着命令将这些城邑设为逃城。神给予摩西的命令记载在民数记35:6,11,14。在这六座逃城中,三座在约旦河以西,三座在约旦河以东。逃城的目的是为误杀者提供避难处。
这些逃城设立在各支派的地业中,要赐给利未人。他们就是属灵的牧者,又熟悉律法,是审判刑事案件的合适人选。他们在审判时会按照所知事实,判处刑罚或给予赦免。由于以色列人习惯战争,通过激烈的血腥战役占领迦南,他们骨子里的特征就是流血。因此,设立逃城是有必要的。
默想: 一个敬虔的国家需要公正的法律来维持良好的秩序。
祷告: 天父啊,愿我因我国家公正的法律而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