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祷,长 (日历)

脱离罪恶
八月二十六日,礼拜六
彼得前书四章1-4节
诗篇141篇

“……我守你的训词

 

脱离罪恶

无罪的基督,道成肉身,取了仆人的形像,顺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这种痛苦和死亡是为了我们的罪。因此,我们应该用救主相同的视角来看待事物(腓2:5-8)。

既然我们在基督的受苦和受死中与祂联合,我们就从罪的捆绑中得到了释放。神加给我们力量,使我们可以像那些与基督一起复活的人一样生活(罗6:5-8)。我们必须以这样的方式生活,使世界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自由。我们的指导原则不再是自己的欲望。我们必须以神在祂话语中的旨意,引导我们在基督里的新生活(彼前4:2)。

彼得前书4:3让我们想起了得救之前可怕的状态。无论我们是否主动地犯这里所提及的罪恶,我们知道每个未得救的人,因其堕落的本性都有可能行这些事情。在得救之前,罪恶和私欲控制着我们的生活(林前6:9-10)。但是在得救之后,我们必定不想与这些事情有任何的关系(林前6:11)。从罪中解脱出来,并能借着十字架的力量过公义的生活,这是何等美妙和奇异的特权。

未得救的人无法理解,基督徒缺乏追求罪恶的渴望。拒绝罪恶、追求公义,就是与世界不同。这常常给我们带来恶语的抨击。历代以来,有罪的人逼迫神的仆人,因为他们的生活和信息彰显了神的公义和即将到来的审判(路6:22)。主亲身经历了如此的愤恨,并提醒祂的门徒,他们的命运将是相同的(约15:18)。但我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像耶稣那样看待事物。如此一来,我们将视这种对公义生活的逼迫为给神作见证的机会。

 

 

默想:我是否活得像神从罪恶中释放出来的人?

祷告:天父,祢已选择我做祢的见证,帮助我成为一个勇敢的见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