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四日,礼拜四 申命记五章1-21节 马可福音10章17-22节 |
“……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 就 必 有财宝在天上……” |
复述十诫
主耶稣基督将十诫概括为两部分:爱神和爱邻舍。摩西在这里复述了在西奈山神所赐下的诫命,当时所有的以色列人都听到了耶和华的声音。本书记录的是第二次赐予律法,复述诫命是为了提醒以色列人必须时刻遵守它们。这些是摩西再次向以色列人阐述的律法的内容。
摩西呼吁以色列人注意聆听律例和典章。神的律法所要求的一切都包含在每条诫命的要求和禁戒之中。这将引导信徒寻求遵守神所启示的旨意。神希望以色列人遵守这些律例。
神的律法也是审判官处理违法案件的指南。耶和华把律法的赐予称为约。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永恒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不能更改。这个盟约适用于任何的时候。神以宣讲和在石头上刻字的形式赐下了祂的律法。写下来使之成为无法更改的永久记录。这是神保守祂的话语,并使起初领受者的后代知道它们的方式,好使他们知道并遵行祂的旨意。
耶和华在火中与以色列人面对面交谈。他们可以听到主的声音,也可以看到火,但是看不到祂的脸。尽管如此,祂的声音是真实的,祂的同在是无可争议的。摩西向那些准备进入应许之地的人证实了这一启示。
默想:我必需谨记我对神和人的义务。
祷告:父啊,愿祢的话写在我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