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祷,长 (日历)

约翰对神的形容
十月三日,礼拜六
约翰一书一章1-7节
约翰福音十四章6-7节

“你们若认识我,
也就认识我的父…”

 

约翰对神的形容

约翰在他的书信中所使用的语言比较简单,不像其他的新约书信。他的信息清晰且直白。其读者可以很容易理解他。光,爱和生命是日常用语,他却用来形容神。

当他说神就是光的时候,他是在说任何一个与神相交的人都必须行在光中。行在光中意味着人必须顺从神的命令。这就包括时常认罪(向神,而非向人,亦即:祭司)。藉着这样的行为,基督的宝血会持续不断地洁净我们。基督就是我们在父面前的中保。当我们在光明中行的时候,我们就会放下对任何人的仇恨,并且会用爱心代替仇恨。中断我们与神同行的因素包括爱世界,陷入谎言和假教师的圈套,等等。这些就是使徒在那时所看见的事情,他指出了这些问题。

神也是爱,祂的儿女也应当凭爱心行事。当约翰说若我们没有爱心我们就不认识神的时候,他强调了这一点。爱心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必须是切实可行的。我们不仅只是谈论怎样爱,我们的行为必须表明出来。爱心就是施舍,不是领受。正如所形容的,它必须是无条件的。这就是为什么耶稣说我们必须爱我们的仇敌,并且为他们祷告的原因。祂的爱满足所有的这些要求,当我们跟随祂的脚步而行的时候,我们就不会被定罪。我们就会以无愧的良心行事为人。

神也是生命。耶稣自己说祂是“道路、真理、生命”(约14:6)。约翰经历到神就是生命。当一个人重生的时候,属灵生命的旅程就开始了。对耶稣基督的信心授予我们神的生命。你的经历是否见证了这些对神的论述?

 

 

默想:人必须行在光中,有爱心且有生命。

祷告:主啊,愿我永作你生命之光的传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