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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论婚姻和离婚(一)
八月十五日,礼拜六
马太福音十九章3-12节
申命记二十四章1-4节

"......所以,神配合的,
人不可分开。"

 

耶稣论婚姻和离婚(一)

耶稣在这里回应了"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这一问题。法利赛人的这个问题里隐藏了陷阱。在耶稣的时代,法利赛人教导说,男人可以因为一点小事就休了他的妻子。例如:结婚后,如果你发现她做饭不好吃,离婚!如果有更有吸引力的人出现了,离婚!妇女们在那个年代是多受欺负的,耶稣在这里捍卫了她们的权利。耶稣强调,婚姻是神所设立的,它包含了一种永久的盟约关系:"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换句话说,不可离婚!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摩西在申命记24章里面所说的话该如何解释呢?"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耶稣回答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耶稣提醒他们,婚姻作为神所设立的一种关系,从一开始就被设定为永久的联结,这也是对新婚夫妇的一个祝福。这个初衷被罪破坏了。因此,离婚不是神所设立的,而是人所设立的。离婚不是神想要的,而是人想要的,"因为你们的心硬"!那时候人们执意要写休书。所以,离婚是罪的产物。即使神允许离婚,离婚也是可羞耻的事情。

 

 

默想: "婚姻是神设立的盟约。"(加尔文)

祷告: 父啊,让我忠于我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