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

你们要作我的见证(三)
九月二十一日,礼拜六
使徒行传一章1-11节
使徒行传一章8节


“你们…要…作我的见证。”

 

你们要作我的见证(三)

我们不能为不认识的人作见证,也不能给别人我们所没有的。我们必须真正认识耶稣,相信并接受祂为我们个人的主和救主。是圣灵在为主耶稣作见证并且荣耀祂(约15:26;16:14),也与我们的心同证(罗8:16)。然后,靠着圣灵的见证及大能,我们能够为我们的主耶稣作见证。

接下来,我们要为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作见证,不只是在我们的分享或传道中,但也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告诉别人关于我们的主并没有问题,但只有靠着圣灵的能力,我们才能以我们的生命为我们的主耶稣作见证(加2:20;5:24;6:14)。别人是否在我们的生命中看到我们主耶稣的死,正如“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呢?如果我们还爱我们的“自我”超过神和祂的旨意,仍然活在罪中,或仍然爱世界以及效法这个世界,我们要如何成为祂忠实的见证直至死时呢?每次我们领受圣餐,我们是要通过我们的生活来表明主的死(林前11:26)。当其他人可以看到我们凡事只想遵行神的旨意,停止活在罪中,且不属于这个世界,我们才是我们的主和祂的死的活见证;当其他人可以在我们身上看到新的生命——一个圣洁、敬虔、谦卑却又得胜的生命,我们便是我们的主和祂的复活的活见证;当其他人可以看到我们不是在这个世界上建造我们的家,而只是如寄居者来到这里生活,并期待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再来,我们便是我们的主和祂即将再来的活见证!

 

默想:成为我们主的活见证很重要。

祷告:父啊,请让我成为祢的活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