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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要作我的见证(一)
九月十九日,礼拜四
使徒行传一章1-11节
使徒行传一章8节


“你们…要…作我的见证。”

 

你们要作我的见证(一)

就像世上的盐和世上的光一样,我们被期待成为主忠心及真实的见证(第8节)。一个见证人需要说出他所见、所闻、所知道的真相,而且他要对他所说的负责(申5:20;19:15-21;太19:18)。“martyr”这个字的原文与见证人的原文相同,意思是作见证而殉道的人(徒22:20;启2:13)。我们的主期待我们忠心地为祂和祂的真理作见证人,直至死亡。

门徒们很高兴见到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祂向他们显现至少有十次,他们也期望祂复兴以色列国。的确,以色列国将在主耶稣第二次再临时,按照祂父的时间被复兴,但主耶稣却要他们专注于大使命,“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我们主耶稣在使徒行传1:8中的话语,每一点、每一划甚至是最小的细节都应验了:当圣灵降临到门徒的身上时,他们领受了祂的能力(徒2),然后他们就为主在耶路撒冷作(第2-7章),在犹太和撒马利亚(8:1-9:31),直到地极(9:32-28:31)作主的见证。我们的主呼召并训练祂的门徒为祂作见证。他们和耶稣在一起,听到了祂所说的话和祂的教导,看到祂所做的,并亲眼见证了祂的生活,祂的工作,祂的死和祂的复活。我们的主耶稣很快就要离开他们了,祂期望他们成为祂的见证人。似乎他们是要即刻出去向失丧的人传福音,但我们的主要求他们在耶路撒冷等候,直到他们领受从上头来的能力(路24:49),或圣灵的能力!

 

默想:基督期望我们为祂、祂的真理和祂的话语作见证。

祷告:父啊,无论我在哪里,请使用我作祢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