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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留下的苦果
三月十日,主日
士师记二十一章
哥林多后书二章1-11节

“这样的人,受……责罚,
也就够了。”

 

罪留下的苦果

在一定程度上,附录的第二部分的结尾描绘了罪被接纳时带给一个民族的悲痛和损失。想要主宰自己的生命、不遵从耶和华的律法,后果总是不堪设想的,充满悲痛和悔恨。

以色列人在米斯巴曾起誓说……”(士21:1)。首先,是他们按着肉体而非照着神的旨意做出的决定所带来的悲伤和悔恨。人自己并没有智慧,人心诡诈,坏到极处(耶17:9)。并且,出于人自己的智慧或跟随自己的内心而做出的决定,总是会被我们的堕落所玷污。他们在情绪激愤、思考受到不切实信息影响的那一刻做出了决定。此时,他们充满了悲痛和悔恨,被自己的所作所为捆绑而深感无奈。

以色列人为他们的弟兄便雅悯后悔”(士21:6)。其次,是他们为着被肉体及其情感所支配的行为的悲痛和悔恨。当他们肩负着伸张正义的责任、并得到神的帮助时,他们却做得太过分了,几乎把便雅悯人灭尽了。属灵的工作不能在肉体的支配下完成。它们必须在属灵原则的指导下进行,并靠圣灵的果子去调节。以色列人拿起刀剑大肆杀戮,然后放火焚烧,在盲目中,他们没有放过自己的兄弟。

百姓为便雅悯人后悔……”(士21:15)。第三,是他们痛悔自己被撒但胜过,忽略了牠的诡计。以色列人意识到了这是不可逆转的损害。他们寻求替代的补救方法,但这些补救方法也并非是没有缺陷的。为了拯救便雅悯人,他们击杀了基列雅比的人。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为人随己意妄为。当神不是掌管我们的心的主时,撒旦就胜过了我们!

 

 

默想:基督是我的主吗?祂的话语是否掌管我的生活?

祷告:“主耶稣,请进入我的心,住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