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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众条
十月三十一日,礼拜二
雅各书二章10-11节
申命记六章25节

“我们若...谨守遵行,
这就是我们的义了。”

 

犯了众条

人怎么会有罪呢?如果一个人被发现犯法,他就是有罪的。神的话语告诉我们,如果我们不遵守神的律法,即使是在我们的评估中视为最不重要的一条律法,即使我们遵守了律法的其他部分,我们也是犯了不遵守整个法律的罪行。神的律法是一体的,违反它的一部分就违反了整个律法。所以,他是犯了众条!

在一条上犯法:律法的任何部分都不是微不足道的(太5:18-19)。阅读保罗在加拉太书三章10节所说的。

在众条上犯法:这意味着给出一条诫命的权力就是颁布其余诫命的权力。因此,违背一条的人是抗拒那给予众条的权力。违反任何一条诫命就是违反整条律法。雅各时代的信徒公开疏忽了律法的后半部分。他们认为,当他们遵守了律法的一部分时,就会掩盖他们在其他地方的过失。很明显的,他们即使只是不服从律法的某一部分也会使他们被判定为犯了众条。因此,将违反诫命归类为小罪和大罪是不合乎圣经的。一个人是否犯了所谓的小罪,有些人认为这比所谓的大罪要轻得多。圣经教导说,这样的人是犯了众条!

亲爱的读者,每个人都犯了律法,因此,我们在神面前都是有罪的。阅读以赛亚书六十四章6节所说的。我们不能争辩说我们只是在某些方面失败而已。我们必须与诗人一起哭泣,就像他在诗篇一百三十篇2-4节中的哭泣一样。

 

 

默想:我是否犯了违反神众条律法的罪行呢?

祷告:天父,只有祢能宽恕和洁净我。我在祢圣洁的面前承认我的罪孽,我犯了众条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