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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他人的方式
十一月八日,礼拜二
申命记二十三章10-18节
约翰福音十四章6节

“耶稣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对待他人的方式

在申命记23:10-11,以色列人也被告知当他们出去打仗的时候,凡不洁净的人直到日落之后才可以进入营地。在进入营地之前他必须洗澡。这是为了确保每一个士兵按着礼仪律所规定的方式洁净,以此使营地圣洁。关于以色列营中的卫生,耶和华也有详细的指示(申23:12-13):营地外给他们划出了一块地方让他们解手。每个人在他的器械当中必须携带一把锹,用它来确保排泄物被土掩盖。营地必须保持洁净,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常在你营中行走,要救护你,将仇敌交给你,所以你的营理当圣洁,免得他见你那里有污秽,就离开你。”(申23:14)

一个从主人那里逃跑的奴仆要被给予避难所(申23:15-16)。他不可以被送回他的主人那里。这可能看上去与仆人要顺服他们的主人的命令相矛盾。亚当·克拉克认为这指的是一个仆人,他从崇拜偶像的主人那里逃跑,想要加入上帝的子民。在这种情况下,这似乎是一个合乎逻辑的解释,因为它强调需要爱你的邻居,而不是压迫。这样的人应该被给予避难所。

然而,有些人的行为是可憎的:妓女和娈童(申23:17-18)。甚至是“娼妓所得的钱,或娈童(原文作狗)所得的价”不可被带进神的殿。他们不可用来偿还人向上帝所许的愿。

应用于当时日常生活的这些律法被颁布,使在地上为神做见证的以色列人与外邦国家分别开来。同样,在神的话语中有指导新约教会如何在地上活出基督的属灵见证。注意神约翰福音14:21中所说的话。

 

默想:(读提摩太后书3:16。)

祷告:父啊,请保守我跟随基督的脚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