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七日,礼拜四 使徒行传二十二章22-29节 彼得前书2章13-14节 |
“ 你 们为主的缘故, 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 |
官长的恩惠
“保罗明确地指出了政府的职能。政府应在神之下,维护法律和秩序并促进正义”(杜和邱)。政府是由神任命来统治和管理某个国家或地区的。神也赋予民众作为国家公民的权利和特权。神可以利用政府来供应和保护祂的子民。基督徒也就可以从他们领受神所赐的供应和护理。
罗马公民:保罗被自己的同胞所弃绝。他们想要杀死他。他们不但不信保罗的见证,反倒更加刚硬他们的心。千夫长下令人用鞭子拷问他。这是罗马人拷问囚犯的一种方法,以便让他们坦白自己的罪行。然而保罗以神的智慧表明他是罗马人。这样,他们未经正规的法律程序就鞭打他是不合法的。
生来就是:保罗还说,他甚至生来就是罗马公民。那些拷问保罗的人听见这话,就离开他去了,并且千夫长也害怕了。加尔文认为“千夫长害怕,是因为保罗是在他的命令下才被捆绑。[尽管]把罗马人关在监狱里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此时鞭打他,这就是在伤害罗马公民的身体并破坏公民应有的人身自由。”请读提多书3:1节。
我们是否在为我们国家的领导人代祷? 如果没有,无论是个人还是教会的祷告,你都应该把这一项加到你的祷告事项里面。让我们成为国家的好公民,为广大人民的利益而作出贡献。愿我们为神所任命的领袖而感谢祂,并为他们也能领受救主耶稣基督的救恩而献上祷告。
默想:我感谢我国家的政府吗?
祷告:父啊,我为政府领袖们的救恩献上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