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五日,礼拜四 犹大书11节 民数记二十二章1-35节 |
“...他们... 因为走了该隐的道路,又为利巴 兰的错谬里奔...” |
叛教的特征 (六)
犹大提到的第二个人物是巴兰。民数记22-24章记着巴兰的事;还有一个尾声,在民数记31章中提到了巴兰的死。巴兰是摩押人的王巴勒雇来的假先知,为要咒诅以色列人,使他们在争战中被打败。
巴兰的错误(犹11节)是无节制的贪婪和贪心。巴勒的使臣到了巴兰那里,神对巴兰说话,并不隐瞒,“也不可咒诅那民,因为那民是蒙福的”(民22:12)。然而“巴勒又差遣使臣,比先前的又多又尊贵。”并承诺巴兰,“因为我必使你得极大的尊荣,你向我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民22:15,17)巴兰的回答揭露了他邪恶贪婪的心。他说:“巴勒就是将他满屋的金银给我,我行大事小事也不得越过耶和华我神的命。现在我请你们今夜在这里住宿,等我得知耶和华还要对我说什么。”(民22:18-19)
请注意,巴兰并不是简单地说:“上帝禁止我和你一起去。”他提到巴勒的“满屋的金银”,因为那是他一心要得到的财富。他让巴勒的使臣留下来过夜,希望上帝能对他说“更多”,换句话说,就是盼望神改变心意,让巴兰咒诅他的百姓,这样巴兰就可以发财!在这里,犹大提醒我们,就是那假教师的贪心,使教会得了灾祸。他们为了钱什么都愿意做,甚至诅咒上帝的子民。他们就像一个雇工,领着牧羊人的羊群去屠宰场,急切地盼望着为他们将收到的从杀戮所获得的报酬。
但是,亲爱的读者,让我们注意上帝对这种贪婪的警告:“...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9-10)
默想:“不可贪恋……”(出二十:17)。
祷告:耶和华啊,求你帮助我保守我的心,不受贪婪的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