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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财务的问责机制(I)

二月二十四日,礼拜三
哥林多后书八章16-24节

哥林多后书1章12节

“我们留心行光明的事,
……就在人面前也是这样”

 

教会财务的问责机制(I)

每个教会在处理自己的财务时都要小心。首先,这些资金是神子民的钱财,他们信任并有目的地奉献这些钱,是用于扩展神的国度。第二,这些资金属于神。因此,教会的财务必须以符合神圣言的方式使用。绝不能滥用、浪费或用于支持非法事项。

 今天的这段经文,显示了保罗在处理哥林多信徒对耶路撒冷贫穷圣徒的贡献方面的谨慎态度。保罗在哥林多后书8:20-21节中,阐述了处理公共资金的原则——“这就免得有人因我们收的捐银很多,就挑我们的不是。我们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这样。

保罗完全致力于在教会经费方面做到无可指责、负责和透明。他极力避免在任何可能的财务问题上,受到怀疑或指责。一旦引起此类问题的怀疑,就很难根除未来筹款的疑虑。肯特(Kent)明智地指出:“像保罗一样被众人瞩目的人,很快就知道,他的声望使他成为批评者的明显目标,尤其是在财务上面。”而且,在哥林多教会中有许多反对保罗的人都迫不及待地要攻击他。筹集大量捐款很容易引发针对保罗的虚假谣言。因此,保罗必须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在所筹的款项上面没有误会。财务上的诚信是关键。

为了确保透明度和交代清楚,保罗派了三个人来监督捐款。这些是受到教会信任的人。明天我们将会细看这三个人的品格。

 

 

默想:教会里的钱属于神。

祷告:父啊,帮助我小心掌管财务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