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三十一日,主日 哥林多后书五章6-10节 哥林多前书3章12-15节 |
“所以,我们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悦” |
基督徒将受审判
当今的基督教信仰中有一些自称信徒的轻率之人,他们觉得自己可以做任何他们想做的事情,因为在基督里总有饶恕。他们很少关心为基督作好的见证,或者对他们本身所行的事负责任。
圣经却不是如此教导我们的。在哥林多后书5:10说:“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这里的审判台在原文里面是希腊词“bēmatos”。这个词通常用于描述一个讲台或平台,在那里法官会坐上去主持开庭。
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就是基督,祂将审判每个信徒在肉体中所作的工。判决的性质不是关于信徒的救恩。相反,它与服侍的质量有关。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无论好坏都将在基督台前显现。没有什么会蒙蔽祂的眼睛。
在哥林多前书3:12-15中,保罗更加详细地讲述了信徒受审判的本质:“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秸在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它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
作为信徒,我们的渴望应该是听到我们的主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太25:21) 。因此,我们应竭力地在我们的主面前能交好账。你是怎样过活的呢?
默想:我有将我的最好献与主吗?
祷告:父啊,帮助我把我最好的献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