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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性蒙蔽(I)
一月二十四日,主日
哥林多后书四章3-4节
以赛亚书6章9-10节


“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

 

司法性蒙蔽(I)

你有没有想过神为什么会选择拯救你?事实上,神不应该拯救我们任何一个人。我们都不配得到救恩,因为我们里面没有任何好的地方。没有一个义人,连一个都没有(罗3:12)。然而圣经告诉我们,即使在创立世界以前,神已按祂的美意爱了我们,拣选我们得救(弗1:4-6)。这通常被称为神无条件的拣选。当我们正确地理解这个真理时,应该使我们谦卑,因我们得救不是因为我们任何的功劳,而是全靠基督的功劳(参弗2:8-10)。换句话说:选民的救恩在乎神自己。救恩属于耶和华(拿2:9)。

另一方面,也有被拣选而致灭亡的。这是第3节中的教导,即福音被蒙蔽在那些灭亡的人身上。但是,我们必须明白,一个灭亡者的毁灭完全是出于他自己的问题。他选择反抗神,因此应该承受神的愤怒。巴斯韦尔(Buswell)这样说道:“灭亡者的灭亡的可控之因在于灭亡者自己。”

在今天的经文中,保罗解释说那些故意反对他的人是被魔鬼蒙蔽了眼睛,那魔鬼就是“这世界的神”(参弗2:2)。这是主的司法性蒙蔽。既然保罗的控告者们已经硬着心来反对真理,主就允许撒但在灵里蒙蔽他们。这是主对以赛亚所说的话:“他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便得医治”(赛6:9-10)。

愿我们中间没有一个人是硬着心来攻击基督和祂话语的人。

 

 

默想:“拣选不是因为我里面良善”。(罗伯特·慕烈·麦克谦牧师)

祷告:父啊,我的一切都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