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仆人的地位
十二月二十七日,主日
以弗所书六章5-9节
腓利门书1-25节

“不再是奴仆,乃是高过奴仆,
是亲爱的兄弟...”

 

仆人的地位

仆人在圣经的时代更多指的是奴仆而不是雇工。在今天的经文中,可以应用于各样的仆人,不论是奴仆或雇工。仆人是可以按着合约被聘请,或是永久的被聘请。那些在家中工作的就是家佣。家里的孩子有时会称呼女佣为“阿姨”,而这些孩子们也不知道他们不是家庭中的成员。

使徒在这里指示仆人该如何服侍。他们必须顺服他们肉身的主人。应当是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好像听从基督一般。他们必须是忠心的,不是只在主人面前工作,而是从心中遵行神的旨意。他们甘心侍奉,好像服侍主,不像服侍人。保罗在以弗所书6:8给予理由:“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使徒可能有遇到许多不忠心的仆人(除了阿尼西母之外)的经历。可能正是因为这样的情况,所以他在指示上非常的明确。

主人也会犯错,他们需要被引导,才能与他们的仆人建立良好的关系。他们不可威吓仆人,乃要记得他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天上的主是完全公义的。祂不偏待人。当使徒让腓利门和阿尼西母和好时,他首先教导作仆人的,确保他认识主,并且愿意接受他对主人的责任如同对神的责任。第二,保罗告诉主人当接受他的仆人为主内的弟兄。此后,他们的关系才会讨神喜悦。

 

 

默想:仆人和他们的主人需要一样的爱。

祷告:主,愿我在所有关系上都见证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