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二十一日,礼拜一 以弗所书五章3-12节 罗马书一章16-23节 |
“...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 要救一切相信的...” |
与犯罪之人分离
污秽的言语会引我们犯更多的罪。这包括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没有重生得救的人不能禁止自己的舌头不说这些话;但对于神的儿女,这些话是不适宜的。相反,神的儿女必须为着救恩而感谢神,并且借着圣灵的帮助而有节制。保罗明确的指出,行这些事的人是不会逃脱审判的。他说:“因为你们确实地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份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弗5:5)。他督促听众不可被欺哄。神会因不顺服之人的恶行而惩罚他们。所以,信徒不可与这些事有任何瓜葛。
保罗提醒他的读者,他们从前是暗昧的,但如今是光明的子女,在主里面,而他们也必须行在光中。以弗所的基督徒知道使徒的意思,因为他们都有得救的见证。他们知道他们的过去,知道主如何将他们从黑暗中分别出来。保罗说道:“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所以,他们每日的生活是要察验何为神所喜悦的事。
保罗鼓励以弗所基督徒不要静默无声,而要分别为圣,不要与人同行那暗昧无益的事。他们的立场必须是明确的,要指出错误。虽然保罗在这里谈到的是个人层面的关系,而对于教会也是如此。有些教会却没有对犯错的会友执行管教。这不该是如此。使徒把这个罪恶的世界描述成为一个可悲的图片,说道他们在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所以,信徒必须要分别为圣。
默想:“...滥交是败坏善行”(林前15:33)。
祷告:主,愿我常说造就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