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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儿子得蒙救赎
十二月五日,礼拜六
以弗所书一章7-12节
加拉太书三章10-14节

“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
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

 

通过儿子得蒙救赎

救赎可作名词(redemption)或动词(redeem)。根据英文字典,救赎在动词形态(redeem)有两个意思:

(a) 买回;赎回;通过提供同等的赔偿,释放或解救被掳者,或解脱任何义务,或解除任何责任或亏损;赎回囚犯或被抢夺的物品;完成一个承诺。

(b) 买回已经售出之物;通过付上同等价值的赔偿来取得一样曾经属于自己的物品。

这是耶稣为我们罪人所成就的。耶稣借着祂的宝血将我们赎回。照着祂丰富的恩典,我们的过犯得以赦免。耶稣为我们赚取了永恒的救赎。值得注意的是,旧约对罪得赦免的了解,是通过为罪献祭。但新约告诉我们这些已不再需要了。它们不过是那真救赎主,耶稣基督的影像。神的智慧和谨慎是超乎我们所能理解的。

神救恩计划的细节在福音里向我们揭晓。神透露救恩是按着祂意旨所喜悦的。保罗说这是在时候满足时(也就是当时机正确时)成就的。这就教导了神渐进性的启示。基督的救赎之工让我们得到基业。祂是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祂照着自己的旨意预定要拯救我们。使徒重复了相同的副歌:“叫他的荣耀从我们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着称赞”(弗1:12)。我们因着基督救赎之工有罪得赦免的确据。

 

 

默想:“救赎的恩典我爱宣扬。”

祷告:主,我感谢你为我偿还罪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