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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服和救赎原为一
十月十二日,礼拜一
约翰一书二章3-6节
马太福音十九章16-22节

“…你若要进入永生,
就当遵守诫命。”

 

顺服和救赎原为一

当基督为救赎之工付上代价时,人就有要顺服的责任。约翰说当我们遵守祂的命令时,我们就认识祂。从表面来看,祂的诫命就是十条诫命。这是真的,因为祂的神圣法典就是神赐下的每条诫命的总纲。宣称认识神却不顺服祂是个谎言,在任何说谎之人里面都没有真理。相反的是,一个遵守神律法的人,神的爱在他里面得以完全,他也与神同行。跟着基督的脚踪行是真正的顺服。没有律法反对人行在基督的道路上。

神的命令总是一样的,在任何时候都是不改变的。根据使徒约翰,只有遵守基督的话,爱基督的心才得以完全。顺服表达尊敬和爱。我们与基督的关系彰显在我们与家人的关系上。在下的要顺服在上的,再者,在上的要爱在下的。这就带来家庭的和谐。基督是一切的主,对祂的委身和顺服带来喜乐。

使徒接下来表达的更为清楚,因他写道,“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约一2:6)。那些住在基督里面并且照着祂所行的去行的人,就是那些首先在基督里面找到救恩得享安息的人。当主邀请罪人到祂面前来的时候,祂告诉他们祂会给他们安息,他们的心灵会得到安息(太11:28-29)。使徒绝对是亲耳听到耶稣讲道的人中的一个,他在自己的写作中重述了同样的真理。

当心里悔改的罪人(甚至包括无家可归的流浪者)遇见基督的时候,耶稣都解决了他们的问题。撒该就是个例子。耶稣对祂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路19:9)。耶稣也在他的家中和他一同吃饭。

 

 

默想:所有的罪人都是靠着基督里面的恩典而得救的。

祷告:主啊,愿我在你所提供的恩典上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