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五日,礼拜六 出埃及记十九章10节至二十章6节 利未记十一章44-45节 |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
第一诫、第二诫与你
神的同在伴随着西乃山大而令人畏惧的情景,肯定了十诫作为道德律法的重要性。我们要记住,尽管礼仪律法和民事法今时今日已不适用,但道德律法仍然有效。基督(太22:37-40)和使徒(例:罗13:9;弗6:2-3)都在新约提到了这点。真正的信徒乐意遵守道德律法,因为只有如此,我们的生命才会得神喜悦。
第一诫强调神是唯一又真又活的神,因为其他的神灵都是假的。你必须遵守祂的诫命,就因祂是神!你谦卑地与祂交通时,当相信、服从和敬畏祂。祂是拥有主权的神。当你违背祂的诫命时,就是藐视祂。把任何“神”放在祂之前是一种可怕、大胆的挑衅。你必须高举、尊重、敬畏并荣耀祂为无限、全能的神。信靠、爱和崇拜祂是美好的!第二诫强调崇拜的纯净。它禁止我们制造偶像、向偶像鞠躬、敬拜或事奉。神是个灵。祂是无限的。制造任何代表祂形象的偶像,就是立即将祂贬低,成为我们想像和创造的神。你不可迷信于任何十字架、耶稣雕像或天使雕像。任何“帮助你集中注意力或使你想起神”的理由都是借口,必须拒绝。你的孩子会接手你的偶像,神也会因此审判他们。但是,神对那些爱祂并遵守祂诫命的人应许了慈爱和怜悯。你或许没有实体的偶像,但要小心心中那看不见的,叫你的心远离神的偶像。它可以是一个人、学业、工作或家庭。“凡削弱理智、损害敏锐良心、隐蔽对神的认知或消除对属灵事务兴趣的……凡叫肉体胜过意念的,都是罪……”(苏珊娜·韦斯里)。
默想:在我心中占据首位的是什么?
祷告:主啊,帮助我正确地荣耀和敬拜祢。